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5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文 号: 嘉民防【2019】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08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建管委:

提案人钱卫胜同志提出的关于将城区学校操场改建成带地下停车库的操场,缓建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如果只是缓解学校停车难的问题,利用现有操场开挖普通地下室,不需到民防办办理任何手续。

二、民防工程的建设是根据《嘉定区民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来实施的,除骨干工程由区民防办来实施外,结建民防工程的实施主体是建设单位自身,可以结合普通地下室来配置民防工程。

三、民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四、如有学校想在操场下建民防工程,我办将给予行政手续办理和技术上的服务。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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