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2301000-2022-002 | 发布机构: | 区国防动员办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文 号: | 嘉民防【2022】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所、中心:
《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办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上海民防“基层基础年”为抓手,结合嘉定新城规划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一、制定标准规范,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强化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持续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结合民防政务工作实际,修订本办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区民防办的政府信息。
二、关注社会热点,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对本办制发的对市民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解读材料突出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等宣讲等解读形式,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持续开展民防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结合民防宣传节点,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按要求落实政府开放月活动。
三、强化监督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科及各业务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年内至少一次向党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听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做到公开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业务属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本办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组织1次民防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切实提高本办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附件: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 件
2022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节点 |
1 | 做好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归集 | 通过市政务公开平台开展OA公文和主动公开公文的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 综合科 | 全年 |
2 | 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 | 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 综合科 | 9月底前 |
3 |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
4 | 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形式 | 显著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或有效期。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5 | 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 | 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 | 综合科 | 全年 |
6 | 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无法直接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7 |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
8 | 持续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
9 |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
10 |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 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 综合科 |
10月底前 |
11 | 推动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 综合科 | 10月底前 | |
12 | 优化、更新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 | 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 | 综合科 | 全年 |
13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时效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14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范围 | 对本办制发的对市民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15 | 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 | 解读重点围绕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16 | 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 年内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10月底前 |
17 | 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 | 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18 | 合理确定解读形式和渠道 | 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 | 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19 | 扩大政策传播面 | 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综合科、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 全年 |
20 |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做好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 | 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1次。 | 各科、所、中心,(需区大数据中心配合) | 11月底前 |
21 | 强化线下政策推送 | 整合力量资源,开展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22 | 严格落实留言答复期限 | 政策发布页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网上咨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答复。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全年 |
23 | 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 | 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全年 |
24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3月底前 |
25 | 归集公开决策事项流程信息 |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和实际情况,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等信息。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全年 |
26 | 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 | 综合科 | 全年 |
27 | 规范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 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28 |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列席人员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全年 |
29 |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30 | 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 | 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疑问,听取、吸收意见建议。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全年 |
31 | 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 8月为全市政府开放月,至少安排一次“政府开放月”主题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 | 综合科及相关科室 | 8月 |
32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 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对长期无法更新的栏目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全领域公开目录。 | 综合科 | 全年 |
33 | 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 | 综合科 | 全年 | |
34 |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 综合科 | 全年 | |
35 | 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板块与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注重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 综合科 | 全年 | |
36 | 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区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 | 综合科 | 全年 | |
37 | 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各单位负责解读的区政府文件应同时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及政策原文链接。 | 各科、所、中心 | 全年 | |
38 | 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 综合科 | 全年 | |
39 | 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年内至少一次向办党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 综合科 | 全年 |
40 |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 综合科 | 全年 | |
41 | 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 综合科 | 本文印发30日内 | |
42 | 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 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 综合科 | 全年 |
43 | 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1次。 | 综合科 | 10月底前 | |
44 | 对照区政府第三方评估报告,对照评估问题明细开展整改工作。 | 综合科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