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8年03月15日 | 文 号: | 嘉民防(2018)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关于组织开展民防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武装部:
为更好地宣传民防“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培植和弘扬民防文化,寻找身边的“民防印象”,激发全社会关心民防、热爱民防、支持民防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3月至7月组织开展以本区居民为主要对象的民防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题及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民防文化,建设和谐社区”。征集作品的题材内容包括:广大社区群众积极参与警报试鸣、疏散演练、民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民防工作的生动风采;普通居民面对突发灾害事故时开展自救互救的真实场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防空警报、民防工程、民众防护教育等民防事业的积极热情;街镇、社区以及民防教师等基层民防工作者爱岗敬业、辛勤奉献的精神风貌;寄托人民群众对民防事业的美好展望等具有美感、给人以艺术享受的优秀作品。
2、类别及要求
(一)书画类。包括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西方传统画(油画、素描、水彩、粉彩、漫画等)。书画作品以实物形式提交,不需要装裱。
(二)摄影类。以电子(JPG格式、光盘)和实物形式同时提交,电子版不低于1200×1800像素或大于2M以上,实物以10寸以上,不接受数码合成的作品。
(三)工艺类。以剪纸、编织、雕塑等手工作品为主,尺寸大小长宽高均不大于1米。
以上作品在提交时要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业、年龄,对作品表达的内涵要有简短的文字说明(详见附件)。
3、参与对象
本次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参与对象为本区或居住在本区的居民。
4、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8年3月-7月,为期5个月。其中,3月19日-5月31日为动员部署及作品创作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街镇征集、初评阶段;7月1日-31日为区民防办复评阶段。
5、组织领导
区民防办成立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和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评选专家小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法规宣教科具体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街镇负责组织征集初评工作。作品由街镇统一收集并初评后,交至区民防办进行复评,各街镇每一类别选送作品不多于5件。
6、评选和奖励
活动设书画类、摄影类、工艺类3类奖项。每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包括:
书画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摄影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工艺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活动还设立作品入围奖、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
本次获奖作品将用于各类民防宣传活动。
7、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以此作为推动社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开展宣传,吸引广大居民,特别是各类艺术爱好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提高作品征集活动的广泛性和艺术性。
(二)科学指导,保证质量。要结合民防业务特点,认真做好指导工作,使征集作品体现民防特色,确保送选作品的总体质量。
(三)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周密计划,认真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创作、作品征集、初步评选等各个环节。
(四)所有报送作品要求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作品采用后版权归嘉定区民防办所有,用于民防宣传,不用于商用。选送至区民防办的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稿。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嘉定区民防办所有。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